2014年9月20日 星期六

香港真普選與中國國家安全的關係

本短文詳細介紹筆者在經歷過在網上連番的激烈討論後所得出的心得,希望大家看過、想過後,能幫助大家做出正確的決定,為中國、為香港兩地謀幸福。

外國人、中國人、和香港人的國家、民族、社會價值觀
在已發展的西方國家中,簡單地說,國民有本身自己的國家、民族、社會價值觀,當中包括民主、自由、法治、和人權,亦認同本身國籍身份。在香港,受到西方影響,香港人也普遍認同民主、自由、法治、和人權這些價值觀,而其中的自由、法治、和人權亦成為香港的核心價值,即使不大認同中國公民這身份,最少也會認同「我是中國人」、「我是香港人」。

至於國內,大部份人民祇有民族和國家價值觀,當國家面對外侮,尤其是面對日本的不友善舉動,中國人才會團結起來。至於其它的價值觀,相信大家都會認為在國內並不普遍,這亦是中國國民在香港和外地有很多不文明言行的根本原因。況且,現在國內的價值觀,眾所週知,就是「搵銀至上」,背後就是自私自利,不擇手段地「搵銀」,與香港人所認同的核心價值和外國人的國家價值觀相差十萬八千里遠。

國民價值觀對實施普選的影響
在香港,甚至國外已發展的地方,由於本地人基本上都遵守社會秩序和法則,亦認同本地的價值觀,故此要實行真普選,相信不會出現大亂子。

如上所述,由於中國國民缺乏一致的社會價值觀,為了「搵銀」,會自私自利,甚至不擇手段。若今日中國實行真普選,由於沒有一致的社會價值觀規範,必然會出現賄選、不擇手段地打擊競選對手等等不道德的行為,甚至會出現行刺競選對手這樣極端都並非不可能。這樣就激發政變,甚至內亂。中國上世紀清末民初時期所出現的亂象就是例子,我們要引以為鑒。

簡言之,中國國民缺乏一致的社會價值觀,為了自身的利益而自私自利,甚至不擇手段,置社會道德於不顧。若中國要實施真普選,中國國民質素絕對是極大的危險因素

香港實施普選對國內的影響
雖然相信實行真普選在香港不會出現大亂子,但是,若香港真的今日實行真普選,懂得求取更多利益的國內其他地方又怎可能不會向中央要求有真普選?最近達賴喇嘛在談到回到中國的可能性時,提到西藏自治區可參照香港的管治模式管治,這是一個開始兆頭。既然讓香港有真普選,其它地方都會有此要求,中央不能不從,而中央的管治能力亦逐步減弱,山頭主義、甚至諸侯割據的極端情況又再出現,真的應驗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真理!這次應驗「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真理的代價就是國家遲早又會有內亂,有如上世紀清末民初時期一樣。

另一可能性是一些有分離主義的地區藉着真普選而要求獨立,無論最後獨立與否,國內的敵對勢力必定會向中央興兵問罪,政變難免,甚至內亂亦定非不可能。若中國亂了,消息傳來,小小的香港能安穩嗎?

無論事情如何發展,最後,一切平定下來之後,將來的中央政府怎會放過禍端源頭的香港真普選?所以,香港實施真普選絕對是國家安全問題,並非子虛烏有!

筆者的期望
筆者絕無改變讀者的想法,祇是提出筆者的想法,以供大家在決定通過或否決政改方案前多一個參考而已。總之,要說的說話已說過,決定香港的前路,就在讀者們和其他香港市民的手上了。

2014年8月5日 星期二

林鄭的「袋住先」方案可否接受?

林鄭的「袋住先」一人一票選舉方案可否接受?

個人認為,要考慮以下因素:

1. 可令不受港人歡迎的現任特首不能連任嗎?
2. 「袋住先」一人一票選舉方案會有任何機制作出定期檢討和改善嗎?
3. 香港的民主進程不能令國內的政權有大變化嗎?(因為因此而有大變化,就有反過來影響香港民主進程的風險,那就得不償失。)

若以上答案是肯定的,林鄭的「袋住先」方案是可以接受。若有任何好建議,歡迎留言。

以上文字曾在七月二十七日發表於個人facebook網頁。

「佔中」與「反佔中」

今天看到「反佔中」已得到93萬人簽名,感到有些不安,有些擔心香港社會會進一步撕裂。

無論最後「反佔中」得到多少萬人簽名,人數必定比「佔中公投」的人多,甚至多出很多,絕不奇怪,但是,「佔中公投」的人會就此屈服嗎?相信不會。想想,支持「佔中公投」的是泛民,而「反佔中」的是建制這兩大勢力。特區政府倒行逆施,導致管治失效,建制派助紂為虐,大部份市民都很不滿,無論最後「反佔中」得到多少萬人簽名,這點都不會有絲毫改變,特區政府和建制派切勿因此而沾沾自喜,以為會真的有很多市民支持,因為支持「反佔中」的市民,祇是因為不支持「佔中」這個行動而已,並不代表多數市民會支持建制派和特區政府,更不代表多數市民會支持中央政府所提出的普選方案。

筆者不反對公投,亦不支持「佔中」,更不支持現今特區政府和建制派,所以在最近的投票和簽名,都沒有表達立場。若泛民和建制都在同一議題「一人一票選舉,有公民直接提名,無門檻或低門檻」這個議題發動市民投票或簽名,相信會有截然不同的結果,而筆者亦會表達立場。

而特首和政府官員宣稱祇會以個人身份投票,這是謬誤,這是詭辯,或是整個政府管理層思路不清晰。若他們真的以個人身份投票,又何必要高調宣稱會去投票?一旦有這個宣稱,就已經帶有特首和政府官員的色彩了。特首和政府官員宣稱會以個人身份投票,又從何談起?你會相信嗎?政府中人表達立場,一來令整體公務員難以政治中立,二來政府自己走入這個紛爭的旋渦中,對政府自身和整個香港都不是好事,例如,在政府來說,最壞的結果是,既然政府站在反對派的對立面,以後反對派逢政府必反,任何政府提出的法案都會拉布,紛擾從此沒完沒了。而中港雙方要為普選方案達成協議,機會更加渺茫。

香港民主發展很不妙,祇有向上天祈求,阿捫!

以上文字曾在七月二十八日發表於個人facebook網頁。

相關新聞:「梁振英:會簽名支持反佔中行動」

相關新聞

這是又一事例說明梁振英並不是精明的政治領袖,亦是香港的不幸。

精明的政治領袖,是會為減少社會的紛爭盡最大的努力,以凝聚社會的力量,帶領着整個香港迎戰新的挑戰,迎接新的未來。很可惜,作為特首,作為香港的最高政治領袖,梁振英不但沒有循着以上的使命方向前進,相反地,他表示會簽名支持反佔中行動,與七十多萬投票支持佔中公投的市民為敵,令社會矛盾進一步激化。作為政治領袖,這是差劣到極的一步棋,亦顯示他的胸襟和見識是「有限公司」,中央亦應作出適當的干預,叫停梁振英這種愚昧的行為,以免中港兩地都為他的愚昧行為而付上代價。

其實,梁振英祇需不斷強調「佔中」極有可能是違法的行為,亦對香港整體經濟有損的事,擬參予「佔中」者應小心考慮當中的影響和所面對的後果,包括會有受傷和留有案底的風險,就已經足夠,而無需自行和整個特區政府都要走入紛爭的旋渦裏而自討苦吃。

後記:「佔中」是泛民一方爭取真普選的最終手段,本應是要符合戴耀廷教授多個前設條件才會「佔中」。但是「佔中」這最終手段被有心人仕提升為最終會發生的事件而打壓爭取真普選的人仕,焦點被轉移,社會紛爭不斷,而且越演越烈。為了整個香港的福祉,中央和泛民一定要放下各自的成見,盡快找出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案,這樣才可以平息這場社會上最大的紛爭,整個社會亦無需為此付上更大的代價。

以上文字曾在七月二十七日發表於個人facebook網頁。

民主制度下可以有暴政嗎?

有人說民主制度下都可以有暴政,並舉出例子,但說不出原因。

民主制度並非萬應靈丹,以往希臘大帝國都實行民主制度,但最後都要滅亡,在小弟讀大學時,這是反對民主的一方最喜歡用的例子。

要找出民主制度下有暴政的原因,首先,要瞭解民主的原則。以下的網站或可幫助大家多多瞭解:
http://www.ait.org.tw/infousa/zhtw/PUBS/PrinciplesDemocracy/index.htm

在這個網站中,其中第二章「多數決定和少數權利」就突顯了「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的民主精神。幾乎所有人明白前半部,這點不用着墨,但後半部「多數尊重少數」,並不是所有人都明白,甚至部份爭取民主的人仕對小弟提出的這一點表示不贊同,甚至惡言相向,這是小弟對香港的民主發展表示憂慮的地方。

「多數尊重少數」並非祇是在態度上表示尊重,而在能夠設身處地地站在對方的角度看問題,並充份尊重對方的權益。例如政府發展新界東北,若政府祇是想着賠償了事,而對受影響一方的權益毫不尊重、對他們聲音充耳不聞,受影響的一方自然對政府不滿,這就產生民怨。政府事務繁多,若凡事都有民怨,民怨漸多,政令運行就會變得越來越不暢順,而現今行政和立法關係破裂,梁振英和他的團隊絕對要負上相當責任。

在泛民方面,在「佔中」話題上是否有尊重在中環上班人仕的權益?由於「佔中」細節不詳,小弟難下斷語。題外話,但若有違法的情節,大家除了真的要考慮清楚自身能否承受違法的後果之外,亦要考慮整個「佔中」行動是否尊重受影響人仕的權益,這才是符合民主精神的民主人仕。一個民主制度祇知「少數服從多數」,而不知「多數尊重少數」,那麼,多數便可利用制度去欺壓少數,情況有如我們現今立法會,建制派恃着擁有大多數票的情況下,對反對派的聲音充耳不聞,祇想快快投票,「早早鬆人」一樣。將來若有普選,我們真的想有這樣的議會嗎?另一方面,若全民投票要全面取締香港的共產黨,無需尊重共產黨員的個人權益,那麼,香港的少數群組,如宗教組織、政治團體、宗親會等,就有被取締的危險!這才是民主政制下產生暴政的根源。

所以,「多數尊重少數」,在很多方面,都比「少數服從多數」更為重要,而這亦是易於為人忽略、在民主政制下產生暴政的地方。

以上文字曾在七月十四日發表於個人facebook網頁。

2014年8月6日信報文章「撐警察其實是害警察」

作者:黎則奮


戰後香港曾經歷三次社會騷動。1956年的石硤尾雙十騷動,基本上是大陸國共鬥爭在香港的延續,與社會內部衍生的矛盾關係不大,所以很快也就平息下來;上世紀60年代先後發生的九龍青少年騷動和六七左派暴動,社會根源本是一樣,都是戰後港英殖民地政權沒有長遠打算的自由放任政策下必然產生的社會階級矛盾結果,戰後新生代和勞動階級的不滿是社會變動的土壤。

不過,受文革遺毒影響,六七暴動是本港土共領導和總動員的鬥爭,最後敗下陣來,除了因為暴力鬥爭炸彈戰術禍及無辜市民脫離群眾外,更主要是違反中共對港政策的基本方針,即大陸解放後由毛澤東、周恩來制訂的所謂「長期打算、充分利用」政策,所以即使有祖國為後盾,最終亦要鳴金收兵,俯首稱臣。

現在陸續公布的歷史文獻已經證明,其實當時英國已經部署全盤的撤退計劃,但全面撤走之前,仍然依賴英軍支持的警隊戰至最後一刻,在「反英抗暴」時被指為「黃皮狗」的警察,可說是鎮暴的功臣和土共的剋星。

正是禍兮福所依,兩次社會騷動激發殖民地政權反思治港政策,由自由放任的「無為而治」轉為積極不干預。在重建社會的復元時期,港英政府並無大事犒賞平亂有功的流氓警察,更不會發動民眾搞什麼所謂「撐警察」行動,反而在70年代由麥理浩實施新政改革香港的時候,配合其他社會政策如房屋、醫療、教育、勞工政策的推動,以及為了建構社會歸屬感的本土意識,成立廉政公署,全面清洗過去統治社會的腐敗官僚系統,而作為公權機器的主要組成部分,警隊更是首當其衝,成為重點清洗對象。

如果尊重歷史,港人實在不能不感激殖民地主義者的「德政」,經過40年來的努力,終於為大中華兩岸三地建立一支最廉潔高效和政治中立的紀律部隊,維護法紀,除暴安良,教港人可以安居樂業。

但歷史真諷刺,想不到40年後,港共上台治港後,為求政治目的,竟然不擇手段,迫令警隊倒退,淪為特區政府肆意打壓民眾的政治工具,還要效法極權國家的所為,發動群眾搞什麼「撐警察」行動。

最可笑又荒謬的是,發動「撐警察」行動的並非什麼社會賢達、官商名流,而是名不見經傳的人物;更可悲的是,本來已經脫胎換骨的警察竟然沒有記取歷史教訓,珍惜羽毛,反而紛紛表態,加入「撐警察」行動的行列。

所謂「撐警察」行動的一個主要口號是支持警察「嚴正執法」,意味着警察現在大有並無「嚴正執法」之嫌;諷刺的是,恰恰是過去兩年來,自從梁振英上台和曾偉雄出任警務處長後,警察的公正執法、政治中立形象卻被敗壞殆盡,蕩然無存。

警方選擇性執法的表現至為明顯,路人皆見。對反對政府的政黨和民間組織,以及示威人士,警方經常秋後算賬、諸多為難、動輒檢控,甚至濫用暴力和私刑侍候;對於「愛」字頭組織迹近流氓的公然挑釁,甚至刑事恫嚇的行徑,卻每每視而不見,甚至充當護衞,任由他們胡作妄為。如果有一天,黑社會和社團人物組織遊行集會「撐警察」,我們不但不會感到奇怪,只會覺得歷史開倒車,香港嚴重倒退,回復到「有牌爛仔」的年代,兵賊不分、黑白一體,華人的社會,只懂和只配以流氓管治,遠離現代文明社會的行列。

難為警方高層還要為休班警員簽名「反佔中」和參加「撐警察」遊行說項,辯稱休班警察亦有公民權利,有權表達自己的政見。他們忘記和無視「反佔中」和「撐警察」都是徹頭徹尾的政治活動,是中共和港共政權有計劃、有組織、有部署的政治運動,用以對抗反對派和民間發動的民主運動。

如果警察公然參加有關政治活動,在執行對付佔中行動和其他民主運動時,社會大眾絕對有理由懷疑,警察的個人政治取向影響執法的公正性。擁有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在行使職權時都沒有所謂個人身份,只有無視法紀、胡作妄為如梁振英之流才會以此為借口,向問責官員施加壓力,迫令表態「反佔中」政治過關。

一句話,「撐警察」其實是害警察,效果適得其反。慘被利用和污蔑的警隊,不但不會贏得廣大市民的尊重,反而遭人厭惡鄙棄;淪為公安的香港警察,最終還要面對「狡兔死、走狗烹」的悲慘下場哩。

信報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