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5日 星期二

2014年8月6日信報文章「撐警察其實是害警察」

作者:黎則奮


戰後香港曾經歷三次社會騷動。1956年的石硤尾雙十騷動,基本上是大陸國共鬥爭在香港的延續,與社會內部衍生的矛盾關係不大,所以很快也就平息下來;上世紀60年代先後發生的九龍青少年騷動和六七左派暴動,社會根源本是一樣,都是戰後港英殖民地政權沒有長遠打算的自由放任政策下必然產生的社會階級矛盾結果,戰後新生代和勞動階級的不滿是社會變動的土壤。

不過,受文革遺毒影響,六七暴動是本港土共領導和總動員的鬥爭,最後敗下陣來,除了因為暴力鬥爭炸彈戰術禍及無辜市民脫離群眾外,更主要是違反中共對港政策的基本方針,即大陸解放後由毛澤東、周恩來制訂的所謂「長期打算、充分利用」政策,所以即使有祖國為後盾,最終亦要鳴金收兵,俯首稱臣。

現在陸續公布的歷史文獻已經證明,其實當時英國已經部署全盤的撤退計劃,但全面撤走之前,仍然依賴英軍支持的警隊戰至最後一刻,在「反英抗暴」時被指為「黃皮狗」的警察,可說是鎮暴的功臣和土共的剋星。

正是禍兮福所依,兩次社會騷動激發殖民地政權反思治港政策,由自由放任的「無為而治」轉為積極不干預。在重建社會的復元時期,港英政府並無大事犒賞平亂有功的流氓警察,更不會發動民眾搞什麼所謂「撐警察」行動,反而在70年代由麥理浩實施新政改革香港的時候,配合其他社會政策如房屋、醫療、教育、勞工政策的推動,以及為了建構社會歸屬感的本土意識,成立廉政公署,全面清洗過去統治社會的腐敗官僚系統,而作為公權機器的主要組成部分,警隊更是首當其衝,成為重點清洗對象。

如果尊重歷史,港人實在不能不感激殖民地主義者的「德政」,經過40年來的努力,終於為大中華兩岸三地建立一支最廉潔高效和政治中立的紀律部隊,維護法紀,除暴安良,教港人可以安居樂業。

但歷史真諷刺,想不到40年後,港共上台治港後,為求政治目的,竟然不擇手段,迫令警隊倒退,淪為特區政府肆意打壓民眾的政治工具,還要效法極權國家的所為,發動群眾搞什麼「撐警察」行動。

最可笑又荒謬的是,發動「撐警察」行動的並非什麼社會賢達、官商名流,而是名不見經傳的人物;更可悲的是,本來已經脫胎換骨的警察竟然沒有記取歷史教訓,珍惜羽毛,反而紛紛表態,加入「撐警察」行動的行列。

所謂「撐警察」行動的一個主要口號是支持警察「嚴正執法」,意味着警察現在大有並無「嚴正執法」之嫌;諷刺的是,恰恰是過去兩年來,自從梁振英上台和曾偉雄出任警務處長後,警察的公正執法、政治中立形象卻被敗壞殆盡,蕩然無存。

警方選擇性執法的表現至為明顯,路人皆見。對反對政府的政黨和民間組織,以及示威人士,警方經常秋後算賬、諸多為難、動輒檢控,甚至濫用暴力和私刑侍候;對於「愛」字頭組織迹近流氓的公然挑釁,甚至刑事恫嚇的行徑,卻每每視而不見,甚至充當護衞,任由他們胡作妄為。如果有一天,黑社會和社團人物組織遊行集會「撐警察」,我們不但不會感到奇怪,只會覺得歷史開倒車,香港嚴重倒退,回復到「有牌爛仔」的年代,兵賊不分、黑白一體,華人的社會,只懂和只配以流氓管治,遠離現代文明社會的行列。

難為警方高層還要為休班警員簽名「反佔中」和參加「撐警察」遊行說項,辯稱休班警察亦有公民權利,有權表達自己的政見。他們忘記和無視「反佔中」和「撐警察」都是徹頭徹尾的政治活動,是中共和港共政權有計劃、有組織、有部署的政治運動,用以對抗反對派和民間發動的民主運動。

如果警察公然參加有關政治活動,在執行對付佔中行動和其他民主運動時,社會大眾絕對有理由懷疑,警察的個人政治取向影響執法的公正性。擁有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在行使職權時都沒有所謂個人身份,只有無視法紀、胡作妄為如梁振英之流才會以此為借口,向問責官員施加壓力,迫令表態「反佔中」政治過關。

一句話,「撐警察」其實是害警察,效果適得其反。慘被利用和污蔑的警隊,不但不會贏得廣大市民的尊重,反而遭人厭惡鄙棄;淪為公安的香港警察,最終還要面對「狡兔死、走狗烹」的悲慘下場哩。

信報論壇

1 則留言:

  1. 以下是筆者的回應:

    非常同意作者所說。在九七回歸前後,香港公務員的效率、廉潔、和社會的治安,可說聞名於世,而香港警隊尤其出眾,亦享譽全球,得到整個社會的尊重、尊敬,一時無兩。換言之,祇要警方執法公平、公正、專業,社會治安良好,無須別人「撐」,自然地就得到整個社會的尊重和尊敬。

    明顯地,自梁振英上台後,警方執法水準每況愈下,失去許多以往社會對警隊的尊重和尊敬。而警隊的前線人員,往往成為政府和市民的磨心,在執法時時常承受着以往未曾面對的挑戰和壓力。故此,有心人仕發起了撐警行動,以示對警方現今執法的支持。

    想說的是,現今警方的執法,明顯地受到現今政治環境的影響,警方所強調的政治中立已經不攻自破。若香港警隊想得回以前社會的尊重、尊敬,香港警隊的執法,一定要回復以往的執法公平、公正、專業,定要堅定地保持政治中立,那麼,無需別人「撐」,警隊的聲譽和威信自會恢復。

    後記:個別警隊人員在休班時以市民身份簽名表達政治立場,雖然不符合公務員政治中立的立場,但衹要在投票或簽名時不帶有警隊的色彩(如穿着警察制服,宣稱自己是警務人員,或在言行上表現出自身是警務人員),相信社會是可以容忍的。早前梁振英高調地宣稱以個人身份簽名支持反佔中,由於梁振英這名字已經令人想到他是特首,有政府的色彩,很自然地,他的個人身份宣稱不能成立。梁振英的說法,衹是顯得他的政治無知,或者是狡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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