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起黃雨傘運動的一週年,有人發起退修、反思,藉此以作一週年的紀念活動。
在開始前,先要澄清文中所指的社會和諧是社會自身互動下所達致的和諧,而非在政府或其他有勢力的個人或群體壓力下所逼來的和諧,在文章裏的上文下理,這個意思非常清楚。這裏是香港,不是中國內地,我們不需要事事都戴着以看中國內地事物的「眼鏡」去看香港的人和事。
筆者認為,首要反思民主的基本知識,例如,甚麼是民主的精神、目的?為甚麼要民主?實行民主,是達致社會和諧的其中一個途徑而已。民主的精神可以有很多不同的演譯,但筆者會歸納為「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服從多數、尊重不同」,以社會和諧的角度來看,「少數服從多數」是解決社會紛爭的一個途徑,「多數尊重少數」避免欺凌弱勢社群,因此,社會應變得更和諧才是。若實施民主或在爭取民主的路途上不能達致社會和諧,為何還要堅持非民主不可,讓社會增添更多怨恨?讓社會大眾受苦?
明乎此,在整個黃雨傘運動的發展,香港社會非但不向社會變得和諧的方向發展,相反地,社會變得撕裂,甚至部份人仕有暴力傾向,暴力衝擊警方防線和立法會大樓,在社會中種下怨恨的種子,不利社會和諧。更過份的,是某些主事團體竟然對暴力衝擊不作出任何譴責!換言之,在達致社會更和諧的方向而言,黃雨傘運動是徹徹底底的失敗。
若不明白民主祇是達致社會和諧的其中一個途徑而已,任何退修、反思,都是枉然。
後記:
一、黃雨傘運動走進歪路,導致失敗,不但令香港實施民主遙遙無期,亦成為中國實行民主的反教材,很多中國國民對香港爭取民主導致社會撕裂,頗為不以為然,中國實行民主更遙遙無期!
二、追求民主,方法各有不同,而運動期間隨着時局的變化而隨機應變,不能一概而論,但肯定地,無論任何方法,爭取民主道路必定漫長,而且還要符合民主的真義、目的,不要成為反對民主人仕口中的反教材。祇有中國邁向民主化,香港的民主才有堅強的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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